【看·法】没有亲属,谁能继承他的遗产?
90多岁的唐老伯居住在闵行的一个居民小区,由于妻子早年离世,一直以来,唐老伯都是和自己的儿子小唐住在这里。2020年3月,小唐由于意外突然离世,这给唐老伯造成了不小的打击,短短20多天后,唐老伯也与世长辞。
唐老伯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但是,谁来继承唐老伯的遗产却成了问题,因为按照当时的《继承法》,可以继承唐老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已经先于唐老伯去世。
除了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还规定了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唐老伯的孙辈可以代替唐老伯的儿子来继承遗产。然而遗憾的是,唐老伯的儿子小唐,终身未婚未育,因此也没有孙辈能够进行代位继承。
因此,2020年7月,莘庄镇政府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认定无主财产的申请。如果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话,法院就会判决认定老唐父子的遗产是无主财产,收归国有。
不过,2021年3月30日,在公告发出将近八个月之后,有人对这份公告提交了异议申请书。
原来,唐老伯出生于上世纪20年代,成长于一个大家庭,家中排行最小的他,还有四位哥哥、姐姐,而这四位哥哥、姐姐生养的子女中,如今还有13人在世。2021年年初,唐老伯的侄甥辈们听说了法院张贴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的事情。
本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唐老伯的侄甥辈并没有代位继承的资格,但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代位继承的范围有了新增的内容。
《民法典》规定,侄甥辈也可以代位继承。不过,这条新规却在唐老伯的侄甥辈之间引发了一场讨论,最终他们决定接收唐老伯留下的这笔遗产。
收到了异议申请书之后,闵行法院对这起案件也进行了仔细的审核,依法对镇政府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裁定终结,并且告知这些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另行起诉。之后,这些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们就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
2021年8月23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别的遗产继承案件。
唐老伯的侄甥们在开庭前对于遗产的分配早已协商一致,由于唐老伯的四个兄弟姐妹应当继承的份额是各四分之一。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只能继承他自己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也就是说若有三个子女,每人继承十二分之一。若有四个子女,每人继承1/16。
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选择用调解方式结案。
END
记者丨刘晨
小编丨董冰茜
视频丨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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